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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费回收的法律风险防范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供电企业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参与市场交易,电费回收便是一个法律问题,也是企业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然而,电费回收难的问题一直困扰着供电企业。现结合企业实际、社会现实以及法律规定,浅述电费风险防范和陈欠电费的回收。

一、回收电费,必须及时掌握欠费用户的相关情况,收集相关证据。

《供用电合同》是电费回收的一个主要依据,在此基础上,应随时掌握欠费用户的生产经营情况,以便掌握清欠的时机和手段,具体包括欠费用户的名称、住址(或)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欠费的金额、期限、欠费用户的生产经营、重大债权债务、重大诉讼情况、资产登记情况,以及上述各项的变更情况等。

对欠费用户清欠时,要收集各种证据。如欠费用户的登记资料、供用电合同、电费催收通知书、电费结算单、停电的资料、计算滞纳金的依据、欠费用户的各种信息材料等证据材料,必要时查欠费用户的工商、房地产登记信息等档案资料。

二、区分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清欠手段。

1、对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有一定的偿付能力的用户,可采取口头或书面催收的办法,亦可用律师函的办法,一般会有一定的效果。必要时,以停电措施施压对方,或实际采取停电措施,迫使用户清欠。

2、对生产经营状况不佳,没有偿付能力,或没有诚信,或濒临破产的用户,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或申请破产,通过诉讼保全、强制执行等法律措施实现电费回收。

3、对于进入破产阶段的用户,应及时申报债权,并向破产清算组提供相应的欠费证明。对无法清理的电费,可依据有关证明,按财务审批程序予以核销。

三、清理陈欠电费应注意的几个法律问题。

1、诉讼时效问题。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一般债权的诉讼时效为两年,电费就属于一般债权,适用两年诉讼时效的规定。超过诉讼时效,就属于自然债,除非用户自动履行,否则不受法律保护。两年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应从欠费之日开始计算。因此,陈欠电费应及时采取法律措施解决,而不能欠拖不决。

依照法律规定,诉讼时效可以因债权人主张债权、债务人承诺偿还而中断,中断后可以重新计算二年诉讼时效。因此,对于欠费用户,应及时主张权利并收集有效的证据,证明主张和承诺的事实,如要求用户在催收通知上签字、盖章,电话录音、邮寄函件催收(保留回单)、兑账单签字、盖章等方式并保留有关证据。对不签字的用户,送达催收通知时,可采取拍照、摄像的方式固定证据,然后送达人两人在送达文件上签字,注明不能送达的情况。

2、要求用户提供担保,保障电费的回收。对欠费数额较大,没有偿付能力的用户,或者信誉不好的用户,或有其他的原因,可要求用户在用电前或用电后提供财产抵押、权利质押、自然人或法定代表人保证担保、或最高额抵押等方式,设定担保,保障电费的回收。值得注意的是,财产抵押、权利质押,需要在有关部门办理备案登记的,应及时办理。

3、对没有供用电合同的用户,应及时补签合同。欠费数额不清、时间不明,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4、注意欠费用户各种资信的变化。用户所有或管理的资产及债权债务的变化,股东、股权及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等对电费回收产生影响的事项,及时采取法律措施。

5、发挥法律顾问的独特作用。陈欠电费的清理是一个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法律顾问(律师)可发挥独特的作用。对用户资信状况的调查,采取法律措施的判断,律师函的发出,起诉、仲裁的提起,诉讼保全的适用、执行手段和方法的选择等诸多方面,律师可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作者:薛润旺 姬语学    转贴自:本站原创    点击数:1926    更新时间:2016-03-29    文章录入: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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