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富能律师事务所
 
 

 

陕西富能律师事务所帮扶米脂县法律服务实施方案

 

为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根据陕司通2013162号《全省律师行业开展“法治梦 同担当 百所连百县”法律服务主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化法律服务惠民行动,我所与米脂县司法局共同开展结对帮扶、共建和谐县城活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的总布局和平安陕西、法治陕西建设对律师行业的新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发[2010]30号、陕办发[2011]13号、司发通[2013]111号文件精神,努力满足人民本地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针对米脂县律师资源不足的现状,由陕西富能律师事务帮助米脂县司法局和银州律师事务所作好依法行政服务员、政策法规宣传员、法律人才培训员、矛盾纠纷调解员和社区民意信息员,为全面推进法治陕西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同心共筑“中国梦”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活动内容

(一)对银州律师事务所通过理念帮扶创新思维求发展,通过制度帮扶规范管理运用制度,通过素质帮扶定期交流、强化培训,不断提升银州所团队整体素质。与银州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分享经验,共解难题。结合米脂县实际情况,遴选本所实践经验丰富、政治理论水平高的优秀律师,与米脂县律师恳切座谈,在轻松的谈话中将办案过程中的得到的经验教训与银州所律师分享,交流工作心得。了解银州所律师在日常工作和办理案件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和困境,提出可行的办法,给以切实的帮助。

(二)在本所律师向银州所律师传授经验的同时,建立共享学习资源的平台,共同参加培训,增加法律知识和执业经验的积累。

(三)为银州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开展业务工作和人才培养提供帮助和支持。与银州所律师甄选案件,共同代理。对当地个别具有影响的案件,与当地律师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共同代理,在服务中互相学习,共同进步。

(四)挑选本所有影响的案件,邀请银州所律师共同参与。本所位于榆林市中心,案件来源较多,案件情况相对复杂,可以在本所挑选一些有影响的案件,在合法程序下,邀请银州所律师共同参与,共同讨论,在合作中实现帮扶目的。

(五)在米脂县司法局的领导下,定期开展法治宣传,合力组织普法活动。共同解决当地群众遇到的法律问题。

(六)积极争取榆林市司法局米脂县政府对银州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政策支持,为银州所律师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职业环境。

三、帮扶的目标

通过开展“结对帮扶百所连百县”,积极投身“中国梦”的实践,进一步发挥律师在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改善和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作用,为推动我省律师行业健康发展,建设法治陕西,作出应有的贡献。

                                    陕西富能律师事务所

                                    陕西银州律师事务所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作者:佚名    转贴自:帮扶 法律服务    点击数:2589    更新时间:2013-10-30    文章录入:admin
 
  • 上一篇文章: 法官和律师是法律的“本家”

  • 下一篇文章: 我所律师参加省律协组织的年度考察疗养

  •  

    陕西富能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6 陕ICP备11002016号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高新开发区阳光广场西南侧榆商大厦B座27层  电话(传真):0912-3285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