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富能律师事务所
 
 

 

我所承办的首件破产管理案件取得圆满成功

 

109日,随着最后一家债权人横山县农业发展银行在债权分配名册上签名盖章,我所承办的横山县雷龙湾粮食收储公司破产案件宣告终结。这是我所自2007年被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编入企业破产管理人名册后承办的第一件企业破产管理案件。

2012220日,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室通过公开摇号选定我所为横山县雷龙湾粮食收储公司破产清算案件的管理人,横山县人民法院遂指定管理人决定书,正式指定陕西富能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首次担任破产案件管理人,我们在倍感荣幸的同时,也深知责任重大,所里决定由主任武广韬亲自挂帅,抽调资深律师贺睿等6名律师负责办理具体管理事务。

201228日起,在横山县人民法院的监督下,召开了接管工作会议,全面接管了破产企业的财产和债权债务,并及时发出了《告知书》。随后承办律师便驻扎在临时租赁的办公室,全面着手破产管理工作,登记及核算破产企业的债权、债务,清点公司财产。接手的第一天就去了雷龙湾粮食收储公司和其下设的饲料厂查看企业固定财产情况。

2012年4与28日,依照《企业破产法》关于破产管理人职责之规定,我所作为破产管理人,组织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此次会议中,破产管理人首先宣读了破产管理人的执行职务报告,其次对债务人雷龙湾粮储公司现有债 权、债务情况向与会债权人进行了详细介绍。会议一致决定并通过了外欠雷龙湾粮储公司的债务追讨方案,选举了债权人会议主席,为后续债权人会议的顺利召开做好了准备。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管理人制定了《对外债权清收工作计划》,确定了催收办法,并在雷龙湾粮站、饲料厂、县粮食局及县城大街各醒目位置张贴债务人名单。同时,我所贺睿律师等前往宁夏回族自治区追讨宁夏老马面粉厂下欠破产企业的30多万元购粮款;冯小玲、李培录律师前往债务人住处,登门讨债,最大限度的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利益经过破产管理人的不懈努力,管理人为破产企业追回外债六十多万元,及时拍卖破产企业财产回款30万元,精心编制了《横山县雷龙湾粮食收储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在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获得全体债权人一致通过并及时兑现了分配款。我所受理的第一件破产管理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办理该起破产案件,我所秉持维护债权人、债务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勤勉忠实的履行了接管破产企业的法定职责,确保雷龙湾粮储公司破产清算工作准确、高效、有序依法进行,不但为我所积累了办理该类案件的经验,也为构建和谐榆林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作者:佚名    转贴自:本站原创    点击数:2643    更新时间:2012-10-13    文章录入: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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