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诉讼保全措施的费用如何计算?
问:张某借我800元至今未还,我将其起诉至法院。诉讼期间,我欲对张某个人所有的价值约800元的摩托车申请诉讼保全,请问保全的费用如何计算?
答: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据此,你应交申请诉讼保全费30元。
作者:贺睿 转贴自:本站原创 点击数:5437 更新时间:2012-08-20 文章录入: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