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诉讼保全如何提供担保?
问:张某借我人民币五十万元月利息3%逾期不还,我欲向法院起诉并申请对其所有的价值六十万元的车辆予以诉讼保全,请问我是否需要提供担保?
答:申请诉讼保全需要提供担保。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如下规定: 第九十二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九十三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问:如何提供担保?
答:诉前(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的,需要提供担保,即相应被保全物价值的保全金额。如你要申请保全债务人六十万元的车辆即需提供价值六十万元的担保物或现金(存折),亦可申请担保公司为你提供诉讼保全担保。担保公司的收费标准是担保金的1.5——3%。据悉榆林市恒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专门从事诉讼保全担保业务,联系电话:15929191818
作者:贺睿 转贴自:本站原创 点击数:5465 更新时间:2012-08-20 文章录入: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