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13日,陕西省司法厅授予全省30所律师事务所为2009—2010年度“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我所是榆林市唯一四次蝉联这一荣誉称号的律师事务所。
“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评选活动是省司法厅为推动全省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提升律师队伍良好的社会形象,促进律师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而开展的一项评比活动。经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师协会推荐、初选,然后由省司法厅评审委员会评审,厅党组研究决定,最终在全省范围内评选出了30所“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
作为受表彰的律师事务所,我们在欣喜之余,将继续发扬成绩,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己任,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化解矛盾,为促进全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