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完成2010年度助学金发放工作
截止2010年8月25日,我所完成2010年度“陕西富能律师事务所助学金”申报、审核和发放工作,将共计40000元的助学金发放给16名贫困大学生。
今年,我所共收到榆林市各县贫困大学生助学金申请16份,经我所合伙人会议研究、审核后,同意对被长安大学录取的胡学伟同学和被西安交通大学录取的曹盛力同学给予资助,向每人发放助学金5000元。除此之外,我所部分律师又以个人名义出资1000元至3000元不等,对其他14名提出申请的同学给予数额不等的资助。
陕西富能律师事务所助学金从2007年设立以来,已累计向贫困大学生发放助学金102000元,且每年资助的数额在不断增加,兑现了每年资助两名贫困大学生的承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影响。我所将一如既往奉献爱心,服务社会,为社会慈善事业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