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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律师受邀参加陕西省立法调研座谈会

 

近日,我所律师邸飞、徐良河参加了陕西省人大常务委会委员内务司法委员会在我市组织召开的《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修订草案送审稿)立法调研座谈会,并对其中的部分条款提出修改建议。

调研会在我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二楼会议室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鲍振明、法工委主任丁探军和在榆的两位省人大代表以及恒泰和长运汽车运输集团、大众旅游出租公司的代表参加了调研会。我所两位律师作为我市律师界代表应邀参加了座谈会,并对草案第12条(车辆标识)、第13条(信息查询)、第24条(交通影响评价)、第51条(施工规定)、第56条(责任认定)、第59条(强制保险)、第61条(赔偿比例)、第66条(纠错规定)、第86条(法律责任)等条款提出修订建议和说明。调研组组长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委员鬲向前在总结发言时认为律师建议准备的充分,能紧密结合司法实践,问题提的很具体、很到位,并对榆林律师的服务表示肯定。



作者:佚名    转贴自:本站原创    点击数:1911    更新时间:2013-06-04    文章录入: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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