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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2013年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一、参考数据

【计算残疾赔偿金及死亡赔偿金的参考数据】

2012年陕西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734元;

2012年陕西省农村居民人均收入5763元。

【计算被抚养人生活费参考数据】

2012年陕西省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5333元;

2012年陕西省农村居民生活性消费支出5115元。

【计算误工费、护理费、丧葬费参考数据】

2012年陕西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4330

二、赔偿计算标准及公式
1、医疗费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包含后续治疗费,康复费用、整容费等)
2、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30/×住院天数
3、营养费
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也可按照20-30/天标准计算)
4、误工费(时间、收入)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年)×误工时间
或者(2012年度陕西省职工年平均工资÷365日)×误工天数
5、护理费
护理费赔偿金额=根据陪护人员误工费×陪护时间
或按照当地护工工资标准×陪护人数× 陪护时间

6、交通费
交通费赔偿金额=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7、住宿费
住宿费赔偿金额=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
8、残疾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0734×20×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5763×20×伤残赔偿指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0734×[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5763×[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0734×5×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5763×5×伤残赔偿指数
【具体伤残赔偿数额计算举例,以下按照20年计算最高数额】:

1、城镇居民标准:
一级伤残为20734× 20= 414680元;
二级伤残为414680× 90% =373212元;
三级伤残为414680× 80% =331744元;
四级伤残为414680× 70% =290276元;
五级伤残为414680× 60% =248808元;
六级伤残为414680× 50% =207340元;
七级伤残为414680× 40% =165872元;
八级伤残为414680× 30% =124404元;
九级伤残为414680× 20% =82936元;
十级伤残为414680× 10% =41468元。
2、农村居民:
一级伤残为5763× 20= 115260元;
二级伤残为115260× 90% =103734元;
三级伤残为115260× 80% =92208元;
四级伤残为115260× 70% =80682元;
五级伤残为115260× 60% =69156元;
六级伤残为115260× 50% =57630元;
七级伤残为115260× 40% =46104元;
八级伤残为115260× 30% =34578元;
九级伤残为115260× 20% =23052元;
十级伤残为115260× 10% =11526元;

9、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期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其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10、被抚养人生活费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5333元/年 ×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5115元/年×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5333元/年×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5115元/年×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5333元/年×[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5115元/年×[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5333元/年×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5115元/年×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备注:受害人死亡的,不考虑伤残赔偿指数)
11、丧葬费
丧葬费金额=2012年度陕西省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44330÷12个月×6个月=22165元)

12、死亡赔偿金计算公式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20734× 20= 414680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5763× 20= 115260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20734×[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5763×[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20734×5=103670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5763×5=28815

13、精神损害抚慰金,没有明确的计算标准。构成伤残或者死亡的,权利人一般可以争取到。不同伤残程度,不同案情,对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的多少都会有一定影响。

三:伤残赔偿指数

(一)单一伤残等级赔偿指数:一级--100%,二级--90%,三级--80%,四级--70%,五级--60%,六级--50%,七级--40%,八级--30%,九级--20%,十级--10%

(二)多等级伤残综合伤残等级赔偿指数:

对伤残者的实际赔偿额=伤残赔偿总额×赔偿责任系数×综合伤残等级赔偿指数。

公式为CCt×C1×(Ih+Ia,i)

综合伤残等级赔偿指数=最高等级的伤残赔偿指数+附加伤残等级指数(累加)

附加伤残等级赔偿指数分别对应为:一级10% 二级9% 三级8%四级7%五级6% 六级5%七级4% 八级3% 九级2%十级1%

限制条件:1,附加伤残等级指数累加不得大于10%,即:附加累计的总和以10%为上限,超出的不计。 2, 综合伤残等级赔偿指数不得大于100%,即以100%为上限,超出的不计。

举例: 受害人有三个伤残等级分别为六级、九级、十级,取其最高伤残等级六级的赔偿指数为基本指数:50%,将其低等级九级 和十级 的赔偿指数转换为附加指数分别为:2% 和 1% ,则其三个伤残等级的综合赔偿指数为:50% + 2% + 1% = 53% 



作者:佚名    转贴自:本站原创    点击数:3012    更新时间:2013-07-16    文章录入:renjun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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