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律师状告国家工商总局侵害律师调查权
北京一中院决定立案
10月23日,武广韬律师与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西安分所段万金律师共同状告国家工商总局侵害律师调查权,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的行政诉讼,昨日接到立案交费通知,表明这起事关广大律师调查权的依法行使和实现诉讼将进入实体审理和争议博弈。
本案交费过程也颇费周折,段万金律师在接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交费通知后,由其代理人北京资略律师事务所主任、法学博士李刚派员交费时,该院以段在诉状和委托书上的签名不一致而拒绝。幸好武广韬律师在京,今日起早至北京一中院,至下午三点半完成立案程序。
武广韬、段万金律师是在两所合作担任中国工商银行神木支行涉嫌私分国有资产一案辩护人,因案件需要、依照相关定,持律师执业证、事务所介绍信、信息公开申请书前往国家工商总局调取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档案,但国家工商总局仅向他们提供了其外部工商档案信息,对提供相关书式工商档案的要求,以《律师法》三十四条为据、必须持有法院立案通知书或判决书等文件而拒绝。在武广韬律师出具了检察机关的起诉书后,也同样遭到拒绝。
希望同仁关注本案的争议和审理,献言献策,在政府信息公开,公司制度,工商管理,律师、公民权利等法律法规中广泛查找依据,提出对策,为维护自身权利、公民权利,促进政府依法行政,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