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富能律师事务所
 
 

 

我所2012年度助学金发放完毕

 

近日,我所2012年度助学金的申报、审核和发放工作完毕,这已是本所第六次发放助学金。

截止今年822日,我所对本年度助学金申请人情况审核完毕,对符合条件的榆林市一中高敏和榆林实验中学崔靖靖两位同学每人发放助学金5000元。高敏同学以639分的成绩被西北工业大学录取,崔靖靖同学以578分的成绩被西安外国语大学录取,两位同学均品学兼优,家庭贫困,符合捐助条件。

    “陕西富能律师事务所助学金”自2007年设立以来,已累计向贫困大学生发放助学金148000元。

 



作者:叶舒宇    转贴自:本站原创    点击数:2382    更新时间:2012-08-27    文章录入:admin
 
  • 上一篇文章: 我所律师赴延安参加北京大成(西安)与陕西北望律师事务所战略合作签约仪式及大成所西北片区一体化座谈会

  • 下一篇文章: 我所就投资办公楼相关事宜召开咨询会

  •  

    陕西富能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6 陕ICP备11002016号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高新开发区阳光广场西南侧榆商大厦B座27层  电话(传真):0912-3285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