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能律师为榆林市、区两级建设征收系统进行法律培训
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拆迁时代的终结与征收时代的新生。2012年7月16日,应榆林城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邀请,我所邸飞律师为该办工作人员深入浅出、形象生动地解读了新旧条例的变化、公共利益、三个原则、职责划分、征收决定、补偿方案、听证会程序、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法律救济权利、评估程序、补偿选择权、强制执行权等方面的内容,并与榆林征收与补偿方面的专家进行了实质性的探讨、交流。受训工作人员一致认为,通过培训使其深刻理解了条例的程序规定与实质内容。我所李洁英、李培录两位律师随行。
会后,邸飞律师还为该办完善了二十余种法律文书,同时组织该办工作人员进行了闭卷考试。该办聘请邸飞、李洁英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此前,邸飞律师还为榆阳区鸳鸯湖改建工作小组和榆林建安片区改造工作小组讲授了《物权法》和《征收条例》,两部门聘请邸飞、李培录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作者:佚名 转贴自:本站原创 点击数:2722 更新时间:2012-08-07 文章录入: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