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中国律师行业最受关注的新闻事件(二)
11、律师质疑动车7•23事故赔偿标准和赔偿依据 7月26日,温州当地善后处理“5+1”服务小组与遇难者林焱的家属初步谈妥,赔偿金额50万元,其依据为国务院《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和《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全国各地的律师一致认为应依据《侵权责任法》赔偿,对于死亡旅客的赔偿数额,最基本的应为: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精神抚慰金,每位死亡者至少应获得赔偿百万元。 12、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提交《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律师建议稿》 8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征集全国律师意见形成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律师建议稿》在9月30日征求意见截止日提交给全国人大法工委。本次刑诉法修改内容多,增加和修改的条文占现有条文总数的近一半。从防止遏制刑讯逼供到规定证人强制出庭,从完善死刑复核程序到规范侦查措施,大面积的修订使得这部法律逐步从粗疏走向严密。 13、“小悦悦事件”推动成立“停止冷漠公益法援律师联盟” 10月13日,佛山市年仅2岁的女童小悦悦相继被两车碾轧,事发7分钟内,18名路人路过但都视而不见,漠然而去。对这样的极端冷漠事件,众多法律界人士展开讨论,呼吁“对抗冷漠”。全国人大代表、律师迟夙生和律师胡益华、尹富强等人从最初的个人微博言论开始,号召各方律师行动起来,最终商议与搜狐微博合作成立一个微博法律援助公益联盟??“停止冷漠公益法律援助律师联盟”,并考虑论证立法问题。 14、第九届中国律师论坛在青岛隆重开幕 10月18日,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主办的第九届中国律师论坛在山东青岛府新大厦隆重开幕。本届论坛以“十二五”规划与律师行业发展为主题,对新时期赋予律师行业的使命,律师行业承担的社会责任,推进现代律师服务业发展等重大问题进行深入研讨,努力为实现“十二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15、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提交《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律师建议稿》 10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征集全国律师意见形成的《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律师建议稿》在11月30日征求意见截止日提交给全国人大法工委。其中完全赞同法工委草案37条,赞同并附补充意见12条,修改5条,另行提出修改建议29条。该建议稿在充分尊重和认同全国人大法工委《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主要内容的基础上,从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诉讼权利出发提出意见和建议。 16、首届中国税务律师论坛在京举办 10月27日,首届中国税务律师论坛在北京中苑宾馆举办。论坛以“税法改革与法律服务--中国税务律师发展的机遇和挑战”为主题,其意义一方面在于搭建一个专业人士共同交流研讨的平台,另一方面是为了探讨税务律师如何起步与发展、如何为促进国家税收法制建设贡献应有力量。 17、全国律师代表签署《文化产业知识产权保护长沙宣言》 11月19日,在长沙举行的中国知识产权实务论坛上,来自全国各地的律师界代表共同签署、发布了《文化产业知识产权保护长沙宣言》。这份宣言由湖南省、广东省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共同发起,旨在发动中国知识产权实务界共同推动和加强文化产业知识产权保护。 18、律师执业需受保护尽快制定“保障条例” 在短短的一年时间,发生了多起律师被打事件。从黑龙江佳旭律师事务所的刘桂英律师被法警殴打致流产,到江西省广丰县徐亨柏律师在家门口遭人砍杀,再到中青宝董事长李瑞杰用椅子砸伤北京市经纬(深圳)律师事务所廖爱敏律师等等。律师作为国家司法体制的组成部分,在正当执业时行使的是国家司法体制赋予的权利。我们并不是要求对某个律师给予特别的保护,而是希望有关部门能看到,律师被打损害的并不仅仅是律师的尊严,更是损害了法治的尊严。 19、第八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在北京隆重举行 12月25日,第八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童建明,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张穹,司法部副部长郝赤勇,解放军总政治部副秘书长李凤山等领导同志出席了开幕式,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大会通过了修改后的《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章程》,增加了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团结带领会员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忠实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责使命的内容。选举产生了由163名理事组成的第八届理事会,选举王俊峰为第八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 20、周永康与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第八届理事会成员座谈 12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同新当选的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第八届理事会成员座谈。周永康指出,律师协会是律师的自律性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律师的桥梁和纽带。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要贯彻落实《律师法》和新修订的《律师协会章程》,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把好政治方向,规范律师执业行为,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加强律师执业监督,积极为广大律师提供良好服务,促进律师事业健康发展,努力开创律师工作新局面。
作者:佚名 转贴自:中国律师网 点击数:2967 更新时间:2012-02-06 文章录入: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