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耘塞上三十载
选择律师自无悔
——记全国优秀律师(候选人)武广韬
1981年,一位刚满十八周岁迈出大学校门的青年,选择律师为业,步入改革开放后我国律师制度恢复重建后第一代律师的行列,他可能是当年从业年龄最小的律师。三十年来,他根植陕北高原的塞上名城榆林,而立之年毅然辞去公职,创办陕北首家合作制律师事务所,以对法治的坚毅信念和不渝情怀,勤勉尽责,仗义执言,守望法律服务家园,伴随西部大开发和榆林国家能源化工基地的建设而成长,完成由“青年律师”到资深律师的华丽转身,至今已承办各类法律事务逾三千件,先后荣获陕西省(三秦)首届十佳律师、陕西省百名优秀律师等荣誉,赢得了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好评,实践着“追抚三十年,选择应无悔”的宿愿。他就是榆林律师协会副会长、陕西富能律师事务所主任武广韬。
一、 仗义执言,勤勉尽责,维护法律正确实施不言悔
武广韬律师出生在具有近代法学教育背景的知识分子家庭,步入律师队伍就确立了仗义执言,勤勉尽责,为维护法律正确实施而不悔的理念。上世纪八十年代初,佳县芦家坪村几十户村民集中出售粉条的数万元血汗钱被不法商人所拖欠,在商家再次带车进村时被村民所扣阻,但有关法院却只审扣车不审欠款,而且由一、二审法官共同组成合议庭裁判,名曰“提高效率、清理积案”。武广韬律师偶然路遇被农民求助。虽在法庭上据理力争但无奏效,而司法机关在执行中又与农民发生严重冲突。在此情况下,他奋笔成文《由一、二审人民法院审判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是不妥的》发表于《人民司法》,促成对本案判决、执行错误的全面纠正,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和法律的正确实施。农民将他的尽责服务、仗义执言的代理活动编进秧歌词中感激传播。1984年,年仅22岁的他承担了一起当地干部以“小字报方式诽谤县委书记公诉案”的辩护人,他不畏权势,不怕误解,在法庭上义正言辞指出“以专案组审查干部的方式已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议所禁止”,“县委书记不是党和国家领导人”,“本起诽谤案是自诉案而不应是公诉案”。他依法直言的辩护,当时不仅使被告人终审未能免罪,而且为他后来的执业带来可以想象的负面影响,但他为此从不言悔,一直支持被告人申诉,直至近年该案被省高院改判无罪。武广韬律师从当年入道的“娃娃律师”到三十年后的资深律师,其仗义执言,富有正义、为维护法律正确实施而勤勉尽责永不言悔的风格和形象,已为当地民众所认同,获得社会各界的普遍肯定和好评。
二、 学习为根,面对转型,不断开拓法律服务新领域
武广韬律师以非法学专业背景而从业,面对具有文化底蕴而又长期封闭落后的陕北区域,服务于资源富集而法治被漠视的榆林社会,注重学习、坚持不懈,不断开拓服务新领域,是其始终的心迹和历程。他先后自学取得法律大专、本科学历,1988年首次律师专业职务评定时年仅25岁的他就被评聘为三级律师,1991年又参加了第四期高级律师培训中心的学习。长期的知识积淀和努力,造就了其面对社会转型、拓展榆林资源开发和经济社会发展中法律服务空间的功力。他虽身处西部黄土地,却常年奔波在祖国四面八方,并有业务涉足海外。他立所于基层,但时在省高院、最高法院代理诉讼。2009年他代理的中国地方煤矿总公司与神木大砭窑气化煤有限公司等七被告借款合同纠纷,面对上世纪八十年代形成的是“借款”还是“投资”争议和一审败诉局面,他没有气馁,而是以自己具有的知识积累和对改革开放后投资体制变化的理解、把握,发挥团队精神,提出本案审理应以国家最高机关新的政策制定为依据,否则应驳回原告起诉。这一意见最终得到最高法院的采纳和肯定,促成最高法院以“中止诉讼”的方式审结了本案,显现了其法律服务的水准和功力。
上世纪九十年代,毒品犯罪在该区域一度猖獗,执法中的严厉打击、喊杀之声鹊起。对此,武广韬律师没有附和和盲从。宋保国系榆林最大的毒枭,被抓获时公安机关仅掌握其贩毒85克的犯罪嫌疑,审理期间宋虽主动交待了其参予贩毒3000余克的事实,但一、二审仍判处宋保国死刑立即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时,武广韬律师立足司法公正,慎用死型的法治理念,运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立功具体运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全国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有关规定,提出对宋保国从轻处罚,具有法律依据,有利于鼓励坦白,打击犯罪的辩护意见,最高法院采纳了律师的意见,改判宋保国死缓,该案对其后司法机关在毒品案件中慎用死刑起到了良好的示范效应。其后在他担任薛建强、杨志兵等人贩卖毒品犯罪辩护人的案件中,两被告人分别在二审、复核阶段就被改判死缓,上述三人的死刑改判,引发不小的社会震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当地司法机关的执法观念。
在承办繁重法律事务的同时,数年来他有二十余篇学术文章见诸于《人民司法》、《中国法学》、《法学杂志》、《中国律师》、《城市金融》、《法制日报》等报刊。早在1997年、1998年他就两次发起富能所与西北政法学院、陕西省社科院、《中国法学》、《法学研究》共同举办大型学术研讨会,并提交《西部经济发展呼唤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陕北能源重化工基地建设中律师业的思考》、《推进法治建设进程是世纪之交中国律师的首要职责》等论文,为陕北能源化工基地建设和榆林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法律服务提供理论准备和知识储备。三十年来,武广韬律师及其团队的服务领域,已从传统刑民诉讼,转型到以民商事务为主,向非诉讼领域迈进的格局,他现受聘担任数十家能源化工企业的法律顾问,并出任神木三江投资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陕西延长石油四海煤化工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足可体现其服务领域的拓展和广阔,是当地公认的学习型、知识型律师。
三、 以人为本,培育后生,带出富能团队文化精神
1994年,进入而立之年的武广韬律师顺应律师体制改建的要求,毅然辞去现职,创办陕北首家合作制的陕西富能律师事务所。建所伊始,他就将律师个体服务与团队精神建立、自身发展与培育后生当做自己从业的新起点加以思考,对此同合伙人之间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和科学规划,确立了以人为本、民主参与、文化立所的管理理念,着意培养后生,注重团队文化精神形成。坚持以渴望的心态吸引人,以关心的常态留住人,以开放的心态送走人的人性化管理制度。为使年轻律师尽快成长,在业务上,他数年坚持对每一个年轻律师都传帮带,亲自改定法律文书;在分配上,向年轻律师倾斜。这些制度和他身体力行的作风,吸引了大批青年才俊加盟该所。去年,在他的倡导下又办起了集体灶,集中解决了部分青年律师的住宿问题。使进所的年轻律师生活上有保障,人格上受尊重,业务上有发展,心情舒畅,为所尽力。目前该所已从建所5人发展到50余人,形成了以60后为领头,70后为骨干,80后为基础的合理执业梯队。在他的率领和全体同仁的努力下,该所连续四届被评为“省级文明律师事务所”和“全省优秀律师事务所”,是全省“文化建设示范律师事务所”,设立有榆林市农民工维权工作站,创办有“榆林律师网”。成为晋陕蒙宁周边区域具有一定影响的律师事务所。目前,在交通、通讯和场所等设施尚能满足办公自动化要求的情况下,他又前瞻性地决定在榆林高新区中心地标建筑上投资1000万元开建2600余平方米的新办公场所,为该所下一步跨越发展奠定基础。
四、 热心公益、服务大局,履行律师的社会责任和职业功能
1997年,子洲县12688名农民因不服乡政府要求履行义务提起行政诉讼,是至今为止全国人数最多的“民告官”案件。武广韬律师得知后,主动与农民代表联系,自负差费四千余元,和另外两名律师免费为其代理。他们顶住把农民依法维权指责为“刁民事件”、律师帮助“是找政府麻烦”的指责和压力,以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对弱势群体的同情心,深入村户,帮助农民算清负担帐。经过艰苦细致的工作,促成终审判决乡政府退还多征收农民各种税费194380元,并由乡政府补偿农民诉讼费支出68000元。在这起代理活动中,他不仅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而且还极具前瞻性地提出减负最终必须去赋,还农民于公民平等权的观点,为此后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彻底取消农业税费履行了律师应尽的社会责任,体现了其热心公益、为国分忧、为民请命的历史使命感。本案曾经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等四十余家海内外媒体报道,颇有影响。
米脂县人民政府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折价收公了李玉旺等21户领导干部自买集体土地建起的四十余孔窑洞,为此当事人一直上访,多次围攻县上的领导,矛盾十分激烈。武广韬律师接受县政府委托,采取信访听证会的方式,归纳双方争议焦点,从国家土地制度确立、土地政策演变等论证了李玉旺等21户购买集体土地的违法性和政府没收房屋的法律依据,平息了社会舆论对政府的无端指责,统一了政府部门对事件处理的认识,改变了当事人坚持上访信念,使二十多年的信访案件得到妥善处理。体现了律师服务大局,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特有社会功能。
2007年他倡导并与母校榆林学院开展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合作项目,在学院设立“法律诊所”,在事务所建立“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定期自行和延请知名人士授课交流,给学院学子提供实习场所,给青年教师提供教学实例,同时提升了执业律师的法学理论水平。同年,他又倡导设立“富能律师事务所助学金”,除所里每年出资1万元资助两名优秀贫困大学生外,他自己再定向资助两名贫困学生。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他除参加集体捐款后,又以家庭捐款一万元。在担任榆林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后,更以服务全市律师为已任,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为全市律师服务。2010年,以所组织邀请北京知名律师何玉辉讲授《仲裁制度与律师业务》,免费邀请市区八家律师所同仁参加。得知榆林第一代律师史振枝去世的消息后,他组织同仁自费驱车200公里吊唁。这些义举体现了武广韬律师团结同行,热心公益,勇担社会责任的奉献精神。
在纪念中国律师制度恢复重建三十周年征文中,武广韬律师挥笔《追抚三十年,选择应无悔》并获奖,文中感言“我十八岁做律师,是中国律师制度恢复重建的偶然,而能置身于律师制度三十年辉煌与丰硕,则无疑是改革开放,建设法治国家的历史必然”,是的,但谁又能说,辉煌与丰硕,没有他在其中的耕耘与奉献!心存志远与辛苦耕耘始终密切相连,也许他在上文中结尾放歌可以更能表明其“心迹”,我们权当对他再行律园三十年的祝愿:中国律师,恢复重建、历尽艰辛、硕果累累、任重道远!放眼未来,法治国家,科学民主,人心所向,舍我谁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