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富能律师事务所
 
 

我在装修公司工作了五年多的时间,其实大部分都在做一些管理工作,包括施工、预决算等等,真正能涉及到法律问题并不太多。但是,我在这几年的管理过程中感觉到,其实在整个装修过程中,法律问题是无所不在,只是大家都有一种默契一样,不是通过法律的办法来解决,这也是因为中国人的传统观点来决定的。在大的工程中,虽然问题多,但涉及到的人情事故太多太复杂,所以出现了问题也不是用法律手段解决。可是家庭装修中却不一样,在这一个长达三个月或更长的时间里的消费过程中,总会出现或多或少的纠纷,我想从我个人了解的一些情况说说这个问题,望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首先,我想先谈谈家装过程中之所以会必然发生纠纷的原因的说起。我在上面说过了,家装是一个长期的消费的过程,从业主开始计划装修到装修完毕可能花很长的时间,而且在这个大的消费的环境下,有很多项小的消费过程,这就为纠纷的产生提供了大量的时间要素。同时,作为普通的消费者(业主)一般都缺少专业知识,这也为纠纷的产生提供可能。说到这里我可能要说一些题外话了,我一直都认为在家装中适合国情的方式是交给专业的装修公司或队伍,让他们去包工包料,这样业主会省去很多的精力,在施工的过程中和交工时只要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必要的验收就好了。但是在我国现阶段,很多装修公司,包括其他一些行业,所谓的诚信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大家的共认,所以这也就导致了现在最流行的做法,就是业主提供主材,施工单位包工和辅料的做法,但是作为不是很专业的业主在这个时候又多了很多潜在的“敌人”(对方当事人),包括材料供应商或是商家,也就多了一份出现纠纷的可能。还有就是我们教育体制与国外不同,在许多发达国家里,有很多男人可以自己动手去盖一座木屋,我想在中国这样的人太少太少了,所以专业知识又成了一个大问题。所以,在这种多项矛盾的环境中,怎么可能不产生纠纷呢?

  其次,我想说一下在整个装修过程中产生纠纷的几种典型情况。我们先从准备阶段来看,当一个业主准备进行装修时,无论怎么考虑主材或设计方案,可能还是要想到找什么样的装修公司,因为业主在自己考虑了很长时间的主材和设计方案时,最终还是要征求一下专业公司或专业人员的意见。这时就有纠纷产生的可能,我们看到很多装修公司都是在接触业主时会提出先交了定金再去现场进行测量,而且先告诉业主我们会提供好的设计、好的施工、好的辅材、好的售后服务等等,目的就是要让你交定金,因为我们知道定金的交付在法律上规定是如果交付定金的一方有违约行为的话,定金是不用返还的。所以,当业主对施工单位有什么不满意的情况下,定金的损失是不可避免的。为此,我在这里只能是提醒各位计划装修的业主,不要看装修公司的广告是怎么说的,也不要轻意的相信低价高质的承诺,因为,所有这些不会体现在合同中,就好象早几年有的饭店提出五元十元吃鲍鱼一样,进了饭店点菜时才知道是消费到了一千或更高的金额才有这样的可能。当然,这样的虚假广告已经明令禁止了,我在这里只是举个例子。因为在任何一种情况下,优质低价都是违背经济规律的,所以我们不能被简单的广告和承诺所打动。看到这里,可能有网友会想,怎么才能避免这种交定金后又感觉装修公司不可靠呢?我这里不想用什么法律条款来说明这个问题,因为用法律条款去解决此问题就好象是鸡生蛋还是蛋生鸡的问题一样了。要解决这个问题,我就要先明确的告诉业主们,装修公司的利润一定要保证在15%至30%左右,公司越大利润率应该是越高的,否则无法维持正常运作。其次就是最好能在交定金时,先明确的说明交付定金后装修公司应该提供什么样的服务,写在装修公司的收款凭据上加盖公章也行。这样,如果装修公司不能履行注明的服务,那么就可以依据合同法要求其双倍返还。这样的话,我认为装修不大敢干去冒此风险去欺骗业主了。


作者:佚名    转贴自:网文    点击数:2591    更新时间:2011-03-26    文章录入:admin
 
  • 上一篇文章: 保险理赔程序常识

  • 下一篇文章: 个人借条范本

  •  

    陕西富能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6 陕ICP备11002016号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高新开发区阳光广场西南侧榆商大厦B座27层  电话(传真):0912-3285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