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入侵辩护律师住宅的郝鱼胜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元月25日,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以被告人郝鱼胜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被告人郝鱼胜因不满其子郝应龙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便迁怒于辩护人武广韬律师。2010年11月12日,郝鱼胜及其妹郝玉花带领5名不明身份的人员强行闯入武广韬律师家中,本所和榆阳公安分局的工作人员数次劝解郝鱼胜、郝玉花离开武广韬律师的住宅,并进行了大量的协调和说服工作,均被拒绝。 11月25日,郝鱼胜被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刑事拘留。榆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定:被告人郝鱼胜非法进入他人住宅,经住宅主人要求退出而仍拒不退出,妨害他人正常生活居住安全,其行为侵犯了他人的居住安全权利,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依法应予惩处,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郝鱼胜犯非法侵入住宅罪的事实成立。鉴于被告人郝鱼胜认罪态度好,悔罪态度诚恳,能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及危害性,向被害人表示保证与道歉,被害人对其行为表示谅解并建议对其从轻处罚。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并可适用缓刑。据此,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之规定,作出以上判决。
作者:贺睿 转贴自:本站原创 点击数:3712 更新时间:2011-02-01 文章录入: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