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富能律师事务所
 
 

 

我所应邀参加省律协民专委承办的民法典合同编的司法实践与律师实务交流会

2024年11月30日,由陕西省律师协会主办,省律协民专委承办,我所及陕西锐博(西安)律师事务所、陕西寅秦律师事务所、陕西韬达律师事务所、上海段和段(西安)律师事务所共同协办的“民法典合同编的司法实践与律师实务交流会”在西安市碑林区金鑫国际酒店成功举办。我所主任助理田兰李四东,合伙人马雁雄陈震,执业律师张彪窦田,实习律师薛俊武参会。

               

全国律协民委会副主任陈有西张学明,全国律协民委会副秘书长、北京市律协交通运输法律专委会主任黄海波,全国律协民委会副秘书长、河北省律协交通与物流专委会主任王娟蕊,全国律协民委会侵权法业务指导部部长陈新章,全国律协民委会人格权业务指导部部长李向阳,黑龙江省律协商委会主任陈静,省律协副会长冯贵强、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院长程淑娟等嘉宾出席交流会。全国律协民委会侵权法业务指导部副部长、省律协民委会主任刘晓恩,中华全国律协民委会委员、第七届省律协民委会主任杨硕担任本次交流会主持人。全国律协民委会副主任张学明,省律协监事会监事长方燕致开幕辞。

               

               

本次交流会以民法典合同编实务操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为交流的核心,通过深度分享与经验交流,提升律师综合能力素质。参会嘉宾就民法典合同编相关法律热点问题进行了精彩的主旨演讲。全国律协民委会副主任陈有西作《刑民交叉视野下的民事行为撤销权》主题分享;全国律协民委会副秘书长、河北律协交通与物流专委会主任王娟蕊作《〈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下的格式条款制度》主旨演讲;全国律协民委会民事诉讼法业务指导部部长、江苏律协民商法业务委员会主任徐小兵围绕《建设工程合同中“背靠背”条款效力及适用探析》展开分享;全国律协民委会副秘书长、北京市律协交通运输法律专委会主任黄海波作《浅议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添附损失合理分担问题》主题演讲;全国律协民委会委员、黑龙江律协商委会主任陈静以《预约合同的规范体系与司法实践》为题,进行分享。

               

全国律协民委会副主任张学明,全国律协民委会民法总则指导部部长李向阳,全国律协民委会侵权法业务指导部部长陈新章,全国律协民委会侵权法业务指导部副部长、陕西律协民委会主任刘晓恩,山东律协调解业务专业委员会委员、青岛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郭志洁就民事领域热点问题进行交流讨论。部分陕西律协民委会代表就交流问题进行观点分享,我所张彪律师作《股权转让合同解除后的返还责任》主题分享。

              

交流会后,省律协副会长冯贵强作总结发言,并邀请参会律师共同参观陕西律协律师发展史陈列室,了解陕西律师的行业发展历程。

               

本次交流会既是对民法典合同编的深入交流分享,更是为律师具体业务办理时提供良好的专业指引。富能律师将以此次交流学习活动为契机,开展常态化学习,推动形成与新时代相适应的业务能力,不断提升执业能力,更好地发挥律师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

 



作者:佚名    转贴自:本站原创    点击数:333    更新时间:2024-12-09    文章录入: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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