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富能律师事务所
 
 

 

富能律师助力本土兰炭企业“破茧重生”

管理陕西延长石油榆阳三江煤化工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转重整结案

陕西延长石油榆阳三江煤化工有限公司(下称“榆阳三江公司”)是在原本土民营兰碳企业基础上,2011年由国企受让股份形成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实缴资本2亿元。在本区域同期改制形成的类似企业有七家。合资后,因市场、管理等多种原因,出现较大亏损,于2021年5月向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引起各方面的关注。

               

               

榆阳区人民法院在依法受理破产清算申请后,依照相关程序选定陕西富能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案破产管理人。接受选定后,我所迅速组成精干的服务团队,接管了企业生产经营场所等财产和印章、文件等资料,开始实施相关管理。2021年11月13日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大会,核清了债权基本情况,并选定了评估、审计机构,完成了委托预评估、预审计等管理工作。

                

2022年7月,根据产业政策、市场变化和榆阳三江公司股东的意见,在取得相关债权人同意后,管理人及时提出了重整意向,选定陕西延长石油精原煤化工有限公司作为重整意向人,各方就重整主要问题达成基本共识后,向人民法院提出由破产清算转重整申请并提交重整初步方案。后经管理人组织召开了线上全体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陕西延长石油榆阳三江煤化工有限公司破产案债权人对破产清算转破产重整的表决意见》和《陕西延长石油榆阳三江煤化工有限公司破产案债权人、债务人、意向重整人对破产转重整及重整草案的表决意见》, 2023年9月经榆阳区人民法院行审查后裁定榆阳三江公司由破产清算转破产重整。

2024年6月,管理人、重整人、债务人共同签署《重整计划(草案)》向榆阳区人民法院及债权人会议提交,同时管理人听取各方意见,形成《重整计划》,组织债权人进行了审议与表决,最终以债权申报总数占比98.18%通过了《重整计划》。经榆阳区法院作出(2021)陕0802破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一、批准陕西延长石油榆阳三江煤化工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二、终止陕西延长石油榆阳三江煤化工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榆阳三江公司能由破产清算转为破产重整,并最终获得高票通过《重整计划》,是管理人在服务中始终坚持:

一、把握市场趋势,引导重整,实现债权人利益最大化。因产业政策与市场发生变化后,不是机械地推进清算,而是适时地引导债务人、债权人能把握市场机会,寻找潜在的重整人,及时提议由破产清算转为破产重整,以实现债权人、债务人利益的最大化。

二、做好重整计划形成的基础工作。在有意向重整人后,及时提出重整申请的同时,主动积极组织各方商谈,拟定重整框架草案,取得绝大多数债权人同意,为重整裁定下达以及后续重整计划的形成奠定良好、坚实的基础。

三、笃定原则,坚持主线,形成目标。重整涉及债权人、债务人、重整人等多方参与主体的利益,诉求各有不同,大量细致的协调工作自然必不可少,但协调并不等于“和稀泥”,“笃定原则,坚持主线,形成目标”是解决主体众多、诉求各异的重整案件最重要的原则与方法。在本案重整过程中,管理人坚持了符合产业政策、债权人利益最大化、分步解决、公开公正的原则,指导重整,取得了实效。

                

本案由破产清算转重整的结案,契合了国家产业政策调整与区域经济发展的要求。保全并盘活了榆阳三江公司资产,为实现本土兰炭企业的“破茧重生”和可持续发展,最大限度维护债权人利益,进行了有益的探索、有效的服务和司法保障。

破产案件管理人是在人民法院主导下的法律服务,考验着其工作思路、综合能力和责任付出。陕西富能律师事务所是陕西省高院实行破产管理人制度后首批进入管理人名册的陕北唯一中介组织。曾担任过横山县雷龙湾粮食收储公司的破产管理人依法结案。并与北京、陕西、内蒙古等数家知名律师事务所破产管理人团队具有长期合作,参与了区域有影响的数起破产事务。对榆阳三江公司作为管理人服务破产清算转重整结案,进一步积累了破产服务团队的经验、责任和能力,其勤勉尽责、管理能力受到各方主体的肯定和好评。富能律师愿继续努力,为企业在破产清算、资产重整中不断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作出新的贡献。

 



作者:郭倩    转贴自:本站原创    点击数:866    更新时间:2024-10-25    文章录入: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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