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普法进校园 “法典”护航伴成长
6月14日下午,为切实提高未成年人法律意识、加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防范未成年人免受不法侵害及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我所刘磊磊律师应邀来到榆林东方职业技术学校,针对该校职业教育的特点,为全校师生作以“青少年与法”为主题的公益普法讲座。

“法者,天下之仪也,所以决疑而明是非也,百姓所县命也”,刘磊磊律师引用我国先秦《管子·禁藏》中的经典论述开启本次普法活动。他谈到,青少年是最富有朝气和活力的一个群体,是国家之未来、民族之栋梁,但处于心智尚未成熟的阶段,易受到社会各种不良信息的影响,故而需要法律予以保护和规制。
刘磊磊律师介绍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三部法典建筑的我国现行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体系。接着对《民法典》的相关知识做了介绍,对民法典中颁布、自然人的三种民事行为能力形态、民事主体承担责任的类型;特别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行为;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特点进行了详细讲解;同时,还就校园霸凌、盗窃、强奸等常见的校园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了深度剖析,与会师生深受感触。
最后,刘磊磊律师寄语全体学生一定要学法、懂法、用法、敬畏法,努力成为具有远大理想、高尚道德、强健体魄、独立人格的堪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作者:刘磊磊 转贴自:本站原创 点击数:922 更新时间:2023-06-16 文章录入: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