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广韬主任率团队参加“第二届中国矿业法治高峰论坛”并发表演讲
2021年9月19日,第二届中国矿业法治高峰论坛在京召开。论坛由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自然资源战略发展研究院和天津大学中国绿色发展研究院联合主办,由中安智库、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雨仁律师事务所、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等机构共同承办,由中国地质科学院矿产资源研究所、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自然资源战略发展研究院自然资源法治研究中心、生态修复中心、碳中和研究中心、中国矿产资源与材料应用协同平台等机构协办,由中国企业报、中国矿业报、法治周末、《中华儿女》杂志社、北京电视台、温特尔文化传媒等多家媒体传播机构支持。国务院参事室原参事张洪涛出席论坛,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自然资源战略发展研究院常务副院长于光和天津大学中国绿色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孙佑海分别代表主办方在论坛上致辞。
论坛以“聚焦双碳目标法治建设,助力矿产能源转型升级”为主题,围绕矿政改革、矿法修改、“双碳”目标背景下的矿业法治建设、涉矿服务一体化等热点难点问题,邀请众多业内专家、学者、律师等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出席了论坛,并展开学术和实务的探讨。
我所主任武广韬律师受邀,率富能矿业法律服务团队共同赴京参会,并围绕会议主题,发表了题为《能源富集区域法律服务的思考——以榆林民营矿业主困惑为视角》的演讲。
他在演讲中指出,榆林是我国重要的能源化工基地,煤、气、油、岩等6大类48种矿产资源富集一地。截至2020年,榆林地区生产总值已迈入4000亿,经济总量跃居呼包鄂榆城市群首位、陕西省第二位、西部第7位、全国第57位,为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作出了重要的贡献,但仍属于发展较快的落后地区。
武广韬主任同时强调,榆林地区因历史上管理失范形成的资源盗采追责和民营企业为安全生产、制止盗采而客观具有的越层越界问题亟待相关立法上的完善、解决;矿区因塌陷、自燃、洪水等形成的灾害治理,残留资源的利用,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急需理顺;同时应确立资源不可再生,利用最大化的理念,改变将环境保护与资源充分利用对立的懒政观念,使煤炭资源充分利用、灾害治理和环境保护得到科学有机的统一。
本次论坛召开前,恰逢习近平总书记在本月13日来榆考察调研,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期间指出,煤炭作为我国主体能源,要按照绿色低碳的发展方向,对标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立足国情、控制总量、兜住底线,有序减量替代,推进煤炭消费转型升级。
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一重要指示,在本次论坛上获得了与会专家、学者、律师等的一致认可。同时,与会嘉宾均认为在碳达峰、碳中和的时代背景下,我国矿产能源业应当法治先行,不断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法律规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
榆林作为我国重要的能源化工基地,矿产资源富集一地。在新时代背景下,更应该走在社会经济转型升级的前列。通过本次“第二届中国矿业法治高峰论坛”的召开和富能团队的参与,以及与业界众多专家、学者、律师同仁的广泛交流,我们期待榆林能够成为我国矿业法治建设的“气象观测站”和涉矿法律实践的样板,进一步夯实富能矿产资源法律服务团队的服务能力、服务水平、服务质量,为矿业法治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作者:吴其瑾 转贴自:本站原创 点击数:1983 更新时间:2021-11-26 文章录入: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