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担任陕西延长石油榆阳三江煤化工有限公司
破产清算案件管理人并召集首次座谈会
2021年7月2日,榆阳区人民法院以(2021)陕0802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陕西延长石油榆阳三江煤化工有限公司(下称“榆阳三江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后,经市中级法院接受报名摇号,榆阳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8月23日以(2021)陕0802破第1-1号《决定书》指定我所为延长石油榆阳三江煤化工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在组成由武广韬主任担任负责人的八人管理团队后, 于2021年8月27日下午及时组织召开了“关于延长石油榆阳三江煤化工有限公司破产事务座谈会”。榆阳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应来、本案合议庭组成人员、破产企业股东代表、部门负责人及管理人团队的全体成员应邀参加,及时展开本案的破产管理工作。
会上,管理人宣讲了破产法律及政策规定,听取了榆阳三江公司各股东代表对破产事务安排的意见,商定了破产财产交接对口人员、交接步骤、交接程序等具体事宜。武广韬主任代表管理人团队表示,一定恪守《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忠实履职。公开、公平、积极推进破产进度、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最大限度的维护股东、债权人利益。与会各方对管理人工作提出了积极良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一致同意愿配合管理人加快破产进程,缩短审理周期,节约管理成本,实现债权人利益最大化。
我所是从2006年被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首次录入破产管理人名录,当时属陕北地区唯一入选机构。之后曾被选定担任横山县雷龙湾粮食收储公司破产案件破产管理人,并多次在破产案件中分别担任债权人、债务人、股东的代理人参与服务,积累了一定的经验。愿通过担任榆阳三江公司破产清算案件管理人的契机,为我所办理破产案件增加新的积淀和经验,更好服务榆林经济社会的发展。
作者:郭倩 转贴自:本站原创 点击数:1593 更新时间:2021-09-18 文章录入: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