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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良河参加榆林学院宪法日纪念活动

                                  

12月4日中午,榆林学院在校图书馆广场举行12·4国家宪法日暨2019年法制宣传活动启动仪式。榆林学院有关领导、律师代表、新闻记者以及1000余名师生参加了活动启动仪式。我所副主任徐良河应邀参加了启动大会。

 

               

 

榆林学院党委副书记李治山向法律志愿服务团授旗,榆林市司法局副局长靳守平讲话,榆林学院党委委员、宣传部部长李锦峰主持启动仪式,政法学院院长白炜安排部署2019年法制宣传系列活动。

靳守平指出,依法治国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高等学府,榆林学院要主动承担起为榆林培养法治人才的重任,通过“国家宪法日”系列法制宣传活动,弘扬宪法精神。

中国现行宪法于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设立国家宪法日,确定每年的12月4日为我国宪法日,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项重要保障措施。

这次活动很好的弘扬了法治精神,发扬了社会主义价值观,同学们认识到宪法意识的培养对于自己人格健全的重要意义所在使宪法意识真正成为大学生人格心理结构中必不可少的主体意识。

 

               

 

启动会结束后,榆林市律师协会会长王卫东与徐良河副主任到榆林学院法律诊所,与诊所负责人、我所兼职律师马虎云就法律教育与法律社会实践的相互结合进行了深入的沟通交流,活动凸显了我所在法学教育与社会实践方面的重要作用。



作者:孙荣    转贴自:本站原创    点击数:14453    更新时间:2018-12-05    文章录入: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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