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赔70万元”的谈判技巧
2017年8月19日,马某来到陕西富能律师事务所预聘律师,主任指派由侵权事务部任军林律师恰谈。任律师从辖区派出所了解案情:2017年8月13日,马某亲属白某在某医院工地施工触电身亡,家属聚集多人进行“医闹”。民警调查结果某医院没有责任。死者白某受雇于李某和陆某,陆某与赵某签订承揽合同,给某医院安装风机。任律师分析了事故的法律关系,白某与李某、陆某之间存在雇佣关系,李某和陆某应承担过错责任。李某、陆某和赵某之间是承揽合同关系,赵其对其选任没有资质的李某和陆某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参照赔偿标准死者家属应获赔偿款总计77万多元,而李某、陆某、赵某答应共同赔偿30多万元。任律师向对方律师说明死者常年居住于城镇,且是个体工商户,收入来源于城镇,应当按照城镇居民计算赔偿标准,对方协商后再次答应赔偿50多万元。任律师又提出死者的被扶养人生活费也应当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赔偿,对方律师强调没有法律依据,任律师提交了《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其中就有规定“如果受害人经常居住地在城镇,被扶养人生活费也应按照城镇标准计算。”,有了上述依据,据理力争,对方答应赔偿69万元。任律师与死者家属协商介于现有的差距,考虑到涉诉所带来的经济支出和精神折磨,只要对方一次性赔偿70万元就可解决,经派出所民警说服,双方最终签订协议,兑现70万元赔偿款。派出所民警、死者家属对任律师的工作给予了肯定,对陕西富能律师事务所给予了高度评价。
作者:任军林 转贴自:本站原创 点击数:2360 更新时间:2017-09-15 文章录入:renjunl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