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富能律师事务所
 
 

    

     1997年12月4日,陕西省委、省政府下发了两个《决定》,对加快我省国有企业改革步伐,鼓励、扶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从整体上促进我省经济更快更好地发展,将起到重要作用。两个《决定》的实施已成为新闻媒介关注的焦点广大群众议论的中心。
    放开搞活国有小企业,其根本在于产权制度改革,方式上有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股份合作制、出售、股份制、合资嫁接、委托管理、破产等等。这些改革,必将通过一系列法律行为来得以实现。因此,将产生大量法律事务。律师作为专业法律服务者,可以介入以下事务:
    1、参与产权界定事务。企业改制中关健的一步在于评估、确认和界定产权,而现代企业中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的存在,企业之间兼并、联营、转让等产权交易的形成,以及国有企业一些附属机构的产生,使得产权界定本身十分复杂,要涉及大量、繁杂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且产权界定本身是一种法律行为而非简单的财务清查。因此,参与产权界定事务的代理及出具界定意见,将成为律师的一项崭新业务。
    2、为转制企业提供全套法律服务。企业进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出售后,必将面临新的验资、评估、工商登记等一系列法律手续的办理,需起草新的章程、企业管理制度等法律文件,依法组建新的机构,这一整套设立活动有专业律师代理,企业可以轻松许多。而且,有律师的介入,可以为转制企业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争取到最大的优惠。同时,律师还可以介入到列席股东会议,提供决策参谋、进行股东分红见证等事务中。提供这一系列法律服务,将成为我区律师一种新的服务方式。
    3、参与商务谈判。在企业合资与委托管理洽谈中,律师可以受委托对对方进行资信考察,在谈判活动中提供有关法律规定,参谋进行决策,签订合同时律师可协助审查,开拓我区律师商务谈判代理业务。
    4、担任劳动争议的代理。企业改制工作中,在职工安置、买断工龄、转换身份、养老、医疗保险等方面必将引发劳动争议,解决这些争议,律师可介入进行代理活动。
    5、参与企业破产事务。企业改制中,依《决定》精神,将有部分企业要依法破产,在整个破产活动中,律师可提供法律咨询,起草法律文件,参与债权人会议,协助界定破产财产,代理破产案件。
    6、起草、审查转制合同。企业、社会团体、自然人在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企业时,要以合同形式成立民事法律行为。因此,按照改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审查合同,必将成为律师的一项繁忙业务。
    贯彻实施两个《决定》,顺利实现企业改制,必须严格依法进行,而律师的介入对于推动我区企业改制的依法进行,具有重要作用。但同时,律师介入到企业改制中,对我区律师亦是一个新的挑战。企业改制摆在我们面前的是许多新的法律问题,要求介入的律师不仅具备一般业务知识,而且要熟悉、精通相关企业改制、企业制度及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但我区律师多习惯诉讼代理,为迎接挑战,开拓新的服务领域,必须加紧掌握新的知识充实自己,方能配合两个《决定》的实施,发挥出律师应有的作用。

(本文曾刊载于《榆林日报》1998年2月28日第3版)



作者:张延平    转贴自:本站原创    点击数:4208    更新时间:2007-03-19    文章录入: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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