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虎云,男,1962年11月出生,1985年毕业于延安大学政教系,获哲学学士学位。
大学毕业后,分配到榆林学院从事法学教学研究工作,任榆林学院法学副教授、系副主任。参加工作后,曾经先后在西北政法学院、上海复旦大学进修学习法学理论、研习硕士研究生的法理学课程。本人现在主要从事民商法学、法理学的教学研究工作。拟定并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十多篇,参编《法学基础教程》教材一部。
1993年取得律师资格,1999年加盟陕西富能律师事务所,成为该所的执业律师。本律师以“诚信、高效、优质”服务为宗旨,办理各类民事、刑事、行政诉讼案件200余件,特别是为轰动塞北的“二赵”案件中的张鹏飞的成功辩护在榆林市有广泛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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