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四东,男,中共党员,法学学士学位。2010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现任陕西富能律师事务所主任助理,分管事务所侵权事务部和金融证券保险部,合伙人兼任党支部纪检委员,榆林律协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2020年7月被中共陕西省律师行业委员会评定为优秀党务工作者,2022年9月被评为首届榆林市十佳青年律师,2024年2月被评为榆林市全市优秀律师,现担任多家企业、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办案经验丰富、业务能力突出,擅长人身损害赔偿、合同纠纷、公司及各类疑难复杂民商事纠纷的诉讼及非诉法律事务。曾或现担任陕煤曹家滩矿业有限公司、陕西建工第九建设集团公司、陕煤尔林兔一号矿井有限公司、中国人保财险公司榆林市分公司、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榆林市分公司、榆林市银州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陕西吴洲实业有限公司、子洲县城关卫生院等单位常年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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