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秉青,1974年8月出生,大学文化,陕西省神木县人,中共党员。先后取得榆林农校食品贮藏与加工专业、西北政法学院法律大专、西北政法大学法学本科学历。2007年至2010年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先后取得法律职业资格C证、B证、A证。2008年3月至今,志愿加入陕西富能律师事务所从事专职律师。
执业6年多来,坚持以“诚信专业、勤勉敬业、优质尽责、维护权益”为宗旨,承办法律事务逾300件。始终以事实为基础,法律为关键,策划为前提,落实为保障的执业理念,尤其喜欢研究民法、合同法、公司法、劳动法、物权法等民商法与刑法理论,并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其中经办典型案例如“神木县中鸡镇高家畔村再嫁妇女杨某某状告村委会案,几经周折近2年,调解获赔39.8万元而终结”;“神木县麻家塔乡薛村与沈村土地权属纠纷案,经确权复议,双方因政府征收并协议分享补偿后,平息争议”;“德力西集团榆林某销售有限公司与铜川某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因诉前通过《律师函》得到圆满解决,减少了诉累,节约了成本”;“罗某与榆阳区某煤矿劳动争议案,经确认劳动关系仲裁,一、二审诉讼,工伤认定,后经行政复议以及行政诉讼一审、二审,认为本案劳动者罗某属工伤,为其取得关键性阶段胜利”;“王某上诉段某保证合同纠纷案,二审法院采纳了代理人的意见,依法撤销原判,改判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王某如愿满意”;“郝某等团伙抢劫案,为被告人郝某辩护,最终判决适用缓刑”----在这些成功的民商事、行政和刑事案件代理中,深感做一名律师的欣慰与责任。目前为保德神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神木县神木镇西沟办事处、神木县神木镇人民政府等国有企业、行政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在我国推进依法治国的时代感召下,有志于为政府分担解忧,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成为推进依法行政的参谋助手;有志于为企业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受聘担当企业法律顾问,为企业稳健运行保驾护航;有志于为社会各界热忱服务,合作双赢,为当事人实现利益最大化而努力践行法治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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