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幼韬,男,出生于1964年07月24日,大专学历,中共党员。现为陕西富能律师事务所专职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6108201610455752。武幼韬律师同时具有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土地估价师、注册高级策划师等执业资格。1984年调入陕西省神木县律师事务所从事见习律师工作,1986年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至1992年间一直在神木县律师事务从事专职律师工作。期间承担多家企业法律顾问,办理案件数量在单位一直处于前列,多次被评为单位、县司法系统先进工作者,1991年度被评选为陕西省司法系统先进工作者。
1992年3月,神木县委物色具备经济与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充实干部队伍,武幼韬被调入县委办公室任秘书,期间参与了县委、政府组织的多家国企改制工作。1994年7月,调入神木县政府法制办任副主任,参与了政府矿产、土地等多项政策、法规实施规范性文件及政府相关行政文件的制定;主持了多起土地纠纷、矿权纠纷的调处与行政复议处理。
1996年8月,响应政府的号召停薪留职到海南创办企业。除从事律师业务外,另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房地产估价等咨询业务,尤其以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房地产估价司法鉴定业务见长。在此基础上,综合多专业的集合,从事全方位的企业管理咨询,其实操的企业管理服务“六驾马车”配套驱动方案被多家企业所采用,服务企业除国内企业外,服务对象还包括泰国、台湾等外资企业。
2016年,武幼韬律师加盟陕西富能律师事务所,借助富能所在陕北地区的优秀平台,结合其见长的多专业综合能力,力争在年富力强之际,为家乡的发展再做贡献。
执业证号:16108201610455752
联系方式:13907699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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